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方案為進一步規范農貿市場管理、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市民生活質量,達到全國文明城市標準,經研究決定,升級改造現有的春江區農貿市場(共25個農貿市場),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春江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已納入“百項工程興韶關”活動項目表中。春江區將通過農貿市場的改造,促進農貿市場管理規范、衛生制度的落實,初步解決農貿市場硬件設施不到位、占道經營、商品劃行、攤位擺放、從業人員自身衛生、食品攤位衛生、除四害、衛生保潔、消防通道等重點、難點問題。此次改造,要把市場環境衛生改善與規范化管理相結合,把做好市場日常管理與創文達標相結合,把近期硬件設施改善與遠期發展目標相結合,更好地凈化、美化市場環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礎。
二、工作目標:
目前我區的農貿市場25個(包括4個專業批發市場),大部分為社會辦市場,普遍存在攤位設計不合理,地板潮濕骯臟,基礎設施簡陋及臟、亂、差等問題。遠遠滿足不了居民的生活需要,此次改造就是要使農貿市場基本達到硬件設施完善、軟件管理規范、衛生制度落實、場容衛生整潔、四害密度達標、無溢攤和違章占道經營、日常管理達到規范化農貿市場的檢查標準,升級改造后的我區農貿市場一定要達到全國文明城市對農貿市場的標準要求。升級改造具體內容如下:⒈ 主體建筑改造與裝修;⒉ 經營區域布局調整;⒊ 供水、供電、照明設施達標配置;⒋ 排污系統改造、垃圾處理設施配置;⒌ 攤位改造與裝修;⒍ 檢驗檢測設施配套;⒎ 便民服務設施設置;⒏ 完善管理規范和制度;⒐ 配備職能管理人員。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7月10日至7月20日)深入開展動員、摸底工作,認真做好新農貿市場的規劃、設計、預算等工作,確定好農貿市場改造項目和目標,明確各成員單位的分工和責任,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階段(7月21日至7月30日)做好現有農貿市場攤位的分類搬遷工作,盡量不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
(三)市場硬件改造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對照規范化市場的標準,改造市場的硬件設施,重點解決安全、上下水、宰殺間、魚池、垃圾收運設施、污水處理等項目。
(四)攤位全面進入運營階段(9月1日至9月10日)市場攤位全部進入改造后的新農貿市場經營,撤銷臨時菜市場,為居民提供一個衛生、舒適、便捷的購物環境。
四、職責分工:
(一)區城管局:負責農貿市場的升級改造和協調工作。
(二)區經貿局:做好農貿市場改造的規劃、預算工作,負責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三)區安全監督管理局:做好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四)區財政局:做好資金保障工作。
(五)區城管執法分局:做好對占道經營攤點的管理工作。
(六)區工商局:做好農貿市場的證照登記發放工作。
(七)區公安分局: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八)區消防大隊:做好消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春江區農貿市場的改造事關廣大人民的生產生活便利、乃至整個春江區的形象,對韶關市能否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至關重要,因此各部門領導要提高認識,落實相關措施,確保升級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加強配合,強化措施。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作配合,互通情報信息,努力做好市場的改造和攤位的搬遷,盡量做到不影響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
(三)狠抓落實,確保實效。建立健全市場長效管理機制,優化居民購物環境,使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整治步入規范化和制度化的軌道。
(四)資金支持,獎罰分明。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鼓勵多種投資主體參與,通過合作、參股、貸款等多種形式籌集建設資金。凡動工改造建設的農貿市場,由區財政獎勵5萬元作為啟動資金;進行標準化改造驗收合格的,區財政再獎勵5萬元。為鼓勵各責任單位加大監督改造建設的工作力度,每個農貿市場驗收合格的,獎勵責任單位1萬元;對逾期不動工改造建設的,由區經信局報區政府發文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動工改造造成農貿市場衛生狀況差的,由區工商局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直到吊銷工商營業執照;對不按期完成改造建設農貿市場的,由區經信局發出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在3個月內仍不整改的追繳啟動資金5萬元,并處罰一定的罰款。